中新經緯12月1日電 銀保監會網站1日披露的政處罰信息顯示,吉林銀保監局11月28日連開6張罰單,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吉林銀行”)被罰140萬元,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下稱“吉林銀行長春分行”)被罰150萬元,4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警告。
具體來看,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吉林銀行存在監管意見整改落實不力;對股東入股資金審查不盡職,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的違法違規行為,吉林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其罰款140萬元。
據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62號至6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王偉對吉林銀行監管意見整改落實不力及股東入股資金審查不盡職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管理責任,王治琴、劉旭對吉林銀行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吉林銀保監局對王偉、王治琴、劉旭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6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吉林銀行長春分行存在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的違法違規行為,吉林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其罰款150萬元。
據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柳向罡對吉林銀行長春分行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吉林銀保監局對其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銀保監會網站截圖
企業官網顯示,吉林銀行是經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7年10月10日批準,由長春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吉林銀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業銀行、遼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完成吸收合并吉林省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個地區的城市信用社。
吉林銀行2022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截至報告期末,吉林銀行共有在崗員工9902人,在吉林省內9個市州和大連、沈陽擁有389個機構,發起設立10家村鎮銀行、1家貸款公司,參股一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中新經緯APP)